发布时间:2017-03-14
吕翠莲 江门新会第一中学初中部(新会葵城中学)
探讨一个高效课堂,做好备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形式探究:
备课,一般要求教师做到全面的“三备”: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在此基础上,教师有指导性地布置学生进行预习,为新课作准备。
那么,教师怎样才能更准确地“备学生”呢,怎样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教材呢?教师怎样确定采用何种教法呢?学生的预习怎样才能对教师的备课起到更好的作用呢?——可以令学生的预习过程和结果与教师的备课同时并且交叉进行,让学生参与到备课中来。具体来说:教师在“备课标”后,选定内容并初步设置一些问题指导学生进行预习,要求学生及时把预习情况反馈给老师,教师再根据学生的预习情况对备课内容进行调整,结合教材内容进行整合。这样,教师备课与学生预习之间就有交点,而不是平行的。也就是说:备课不是教师独立进行的,而是有学生参与的,是师生互动的、立体的活动。让学生参与到备课中来。
二、有效性分析:
一方面,学生参与备课,有助于教师把握学情和教材,课堂更加“有血有肉”,鲜活而高效。
教师备课标,明确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要求,这是一个航标。那么,对照此要求,学生现在有哪些方面已经达到了,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差距有多大?这除了根据这个年龄段学生的整体心理特点、认知水平和以往经验外,还需要更准确的素材进行判断。通过布置学生预习、适合的方式及时反馈和交流沟通,可以掌握大量的素材。这样,不仅可以清楚学生已经掌握了哪些知识,哪些普遍存在疑难,更重要的是能直接反映出学生的一些先入为主的错误认识,甚至是一些观念认识的偏差。掌握了这些真实而具体的信息后,教师就可以根据实际而不是依靠教参分析来把握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确定教学的策略(教法),设计出一节鲜活的课了。在与学生沟通的过程中,还可探讨寻求更合适学生的讲解方法和教学方式。
另一方面,学生参与备课,有助于真正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学生通过参与预习(参与备课),可以提前了解自己的知识情况,带着疑难上课,效率更高;他们知道自己反馈给老师的一些疑难老师堂上会讲解,听课更专注;自己的一些研究成果会在课堂上展示,他们心情激动;某些自己的观点或看法会被作为讨论的素材,他们会激情澎湃;自己的一些建议老师会采纳,他们喜由心生、兴奋不已……课堂上能够发现更多自己想知道的或还没发现的东西,学生更积极,更专注,更投入。
综上所述,学生参与备课应该是有效的。既然学生参与备课一定程度上是将传统意义上的学生预习进行一些调整和完善,所以我认为学生参与备课不受课程内容和课堂形式的限制,只存在教师组织形式和学生参与程度的区别。
三、实践尝试:
我尝试着在复习课中采用这种备课方式,认为有一定效果。下面举例说明操作方法与效果,以作讨论。
实践背景:九年级下,第一循环复习,以梳理基础知识为主。
形式:以星期课程(一个星期的课程内容)为单位,提前布置预习、作业。
课前作业与课后作业的有效性对比分析:课前预习题目少而简单,不易发现疑难,缺少紧迫感和听课针对性;课后作业多,错了缺少足够时间思考和订正,而往往下一节课又有新内容,提问和探究的积极性就更低,疑惑像雪球越滚越大;课前作业多而不简单,错了提高紧迫感和听课积极性,也有时间提问和消化,课后少量针对性练习巩固即可强化。分析结果:课前作业更有效。
预习、作业要求包括两部分:
<一>知识复习要求:
①看考纲内容,初步把握考试要求;
②看往年考试形式,初步估计考查方式;
③复习基础知识,划好重点词、句,标记疑点;
④完成部分练习。主要是选择题,问答题按阶段分类型训练。
⑤完成时限:自主安排时间,但上课前一晚必须完成
<二>反馈情况要求:
①鼓励全体:发现疑难积极及时向老师反映和请教,个别答疑。对学法、教法有意见或建议的大胆提出。
②分层选定:上、中、下三层次各选定2~3人定时(必须提前一个课时以上)向老师反映疑难和对该部分内容的一些理解或想法。
③专人收集:小组长和课代表负责检查和收集全体同学的错题和疑难题,新课前反馈给老师。
例:第5周课程作业(3个课时):(第4周课程结束后就布置,周四或周五)
思想品德《中考突破》第三单元第二、三、四节内容 (涵盖了法律大部分内容)
【要求同上,已介绍】
效果1:学生找到了疑问点。就在第4周周四、周五、周六和第5周周一内陆续收集到学生的疑问。
<一>最集中的问题:
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怎么区分?
行政违法和民事违法怎么区分?
财产所有权的使用权和处分权怎么区分?
<二>其他较多的问题:
选择题的一些陷阱性选项,如:我国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宪法是其他各种法律的总和;只要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受到刑罚处罚;等等
为什么“教育局出台‘减负八条’不属于学校保护”?
什么是正义?为什么:下水救人,自己牺牲了,命都没了,还说是正义的事,要鼓励?
什么是相对的公平,绝对的公平?
学生上课玩手机,干扰课堂纪律,为什么要讲成是违反法律的问题,涉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侵犯消费者的什么权益?公平交易权和依法求偿权区分不清。
搜查书包、房间就会侵犯隐私权吗?
<三>认识观念有偏差的:
发票就是用来报销的。
“背黑族”是指那些专门靠帮人背黑锅/“顶罪”赚钱的人。
老师公开批评学生是侵犯学生名誉权的行为,即老师不能公开批评学生。
<四>学生还提了个建议:第三单元复习希望能详细些,讲解得深入些,不要像第四单元那样简略。因为隔得比较久了,有些内容已经遗忘了,而且法律内容注重区分和运用,仅仅强调记忆和背诵不行。
效果2:学生的建议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我清楚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并确定了教学重点(主要就是上面那些)和教学方法。我决定分别采用归纳法、比较法、案例分析法、对照定义法、知识讲解法等重点解决以上问题,其他还有需要的点评一下,再有针对性地训练一些题目。三节课,就这样处理了。
效果3:学生上课积极性很高,比较专注。课后强化训练的题目掌握较好。课后讨论的热情还很高,解决了疑问,感觉很轻松高兴。
效果4:有些学生通过个别提问,个别答疑,更是提早解决了后面的疑问,感觉更轻松,形成良性循环。
效果5:感觉师生关系更融洽了。愿意问和敢于问的学生更多了,不敢问的也更积极将错题交给组长了。
经过实践,我认为让学生参与备课对改善复习课的教学效果有着比较明显的促进作用。以一定周期(如一个星期)为单位布置预习内容也是一个不错的途径。但有几点需要注意:如加强检查监督、作业内容要精简和有针对性、课后要特别关注基础薄弱生的复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