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2
近日,经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州党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当前,我州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索要高额彩礼的现象,特别是庆生贺寿、乔迁就学、起名割礼、“戴耳环”等仪式越办越隆重、越办越阔气,“人情消费”愈演愈烈,给各族群众造成了较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对于遏制奢靡之风、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事关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政风民风转变,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
《实施方案》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破”并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着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新观念、新风尚、新道德,推动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团结友爱的社会风尚,为自治州争当稳定的排头兵、争做发展的先行者,实现“六个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实施方案》指出,要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践行。基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作用,模范遵守婚丧喜庆活动有关纪律和要求。要利用面对面宣讲契机,对广大群众进行经常性集中宣传教育。要开展移风易俗专题培训,提高“访惠聚”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等基层干部为群众服务水平。要改革传统礼俗,破除陈规陋习,通过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鲜花祭扫、网上祭奠等活动,转变观念,告别陋习,推动传统礼俗创新发展。要开展全民公益,传播文明新风,充分发挥州内“阿同汗”等品牌公益服务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以文体活动、医疗保健、法律服务以及送温暖、献爱心等为内容活动,营造相互关爱、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要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逐步推进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乡贤骨干队伍、每年评选或复验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文明家庭”等“十个一”建设。要加强移风易俗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
《实施方案》指出,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在工作开展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引领感召各族群众树立行动自觉,培植移风易俗的群众基础。要注重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讯员张旭 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