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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筑历史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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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园围

发布时间:2015-06-29

加以培修扩大,使其达到当时一般堤围的高度。

明代堤围较前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河岸堤防,筑堤总长达220399丈,约共181条,捍护耕地面积达万顷以上,在西、北江干道及其支流沿岸基本上筑上捍水的堤围。当时除了江河两岸堤围有较大的发展外,在海坦围垦方在同样得到极大的发展。据粗略估计,屯垦和民垦包括在内。围垦的面积亦达万顷以上。充分体现了珠三角洲地区人民在制服水患、征服自然过程中,与江海争田,扩大了耕地面积,提高了粮食产量,对促进当时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清代,珠江三角洲平原面积迅速扩大,河岸平原的堤围修建迅速向滨海地区扩展,在小围或潮田基础上发展成较大的堤围;海坦围垦的发展速度也极快,由“新成之沙”又扩展到“未成之沙”上,因此,清代珠江三角洲的堤围和围垦发展进入较盛的时期。如南海的堤围修筑从西北部河岸平原向东南的河网地带发展,集中在佛山涌以下至平洲水道两岸和桑园围内九江一带。堤围扩展的特点是:速度快、规模小、堤系凌乱。清末,现有堤围规模基本联成。其中顺德龙江段至民国初期才明显加高并与大围相联。民国12年增建歌、龙江和狮颔口三座水闸后,才真正成为较为完整的闭口桑园围。

桑园围修筑的工程技术

宋代堤围规模虽然长且大,但堤矮小,其筑堤工程技术十分简陋的。宋代修建的堤围,主要为防洪而在河岸修筑的堤围,亦有为防减、防潮在海坦上修筑的海堤或滨海小围。两种堤围在当时修筑的规模和工程技术上都有所不同,而修筑方法亦能根据不同地区特点而异。当时海坦围垦,在筑围之前,一般均采用促淤工程,比以闪单在沙坦筑泥堤的工程是复杂得多。据史志记载,清代用于海坦围垦的促淤工程有以下两种做法:1、筑石坝或木、石桩坝,通过利用石坝阻流聚沙,以加速坦面淤高。2、种芦、种草。到了清末,各口门沙坦的种草技术和选用口种等方面均已积累了较完善的经验。

明代桑园围修筑的工程技术筑堤材料改泥为泥石并用。珠江三角洲的堤围,原来修筑方法极为简陋,但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步认识了筑堤材料以泥、石并用比单独取用泥土修建来得坚固。并且在泥石兼用兴建村和修筑堤围的方法上,以及护堤和围垦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

明代修筑堤围高度一般在15丈至2丈左右,在珠江三角洲顶部的堤围,采用石料修筑的逐渐增多。由于当时出海口门沙逐渐增多,海坦围垦圈筑围田较盛,每当洪水盛发,便阻塞难消,致使过去多用泥土修筑起来的堤围很容易被洪水冲坏。因此,宋、元两代的土堤大多在明代被改砌石坡,换用石窦。

在桑园围东南的倒流港,原是宋代建围时留下的一个水口,没有设闸堵水,任其自然宣泄。但到了明代,因为出水口外河床高积,每遇洪水暴涨时,不仅围内积水无法排出,且西江洪水反会倒流逆灌而入,使水位抬商,淹浸农舍庄稼,受灾害日见加重。所以,桑园围在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因当今倒流港“洪流激湍,人力难施”。当地人民总结以往堵口合拢的经验,在桑园围倒流港采取“取大船、实以石、沉于港口”使“水势渐杀”。这种创造载石沉船截流堵口的方法,堵住了倒流港这个水口。用“载石沉船”的堵口工程和海坦上用“种芦积泥成田”以加速围垦的做法,标志着明代珠江三角洲水利围垦技术方面已具有较高的水平。

此外,由于珠江水位渐高,桑园围外围筑用石堤封闭,全围按地形高低分为14堡,各堡之间有子堤相隔,围内水港与西江相通,各堡和外围堤上设有闸门,围内可通航。明洪武末年曾对桑园围全围进行了大修,自甘竹滩至横岗,长数十里。此后下至近代多次修治。

清代,珠江基角洲不少地区修筑堤围或围垦方面,用石与泥两种材料来修堤已是普遍的做法,如在桑园围等一些较大的堤围的堤坡及决口处砌石。桑园围在西北二江之间,三面临水,最初的围堤是上堤,雍正五年(1727)始将最危险的海舟堡三丫基改用石砌。此后,不断改土为石,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有l900余条围基改为条石砌筑,7000余丈的土堤也在临水面加砌石扩坡。内水和外水经由堤上的石窦调节,灌溉用水经由上游的石窦引入围内渠系,降雨过多,经过下游的石窦向外江排水。乾隆时桑园围全围共有石窦16座。桑园围东南部地形最低,宋元时代留有泄水口,后因河道淤积抬高,外水涌入,遂于明清间陆续堵塞了水口,并增建小围和闸门,防止江水倒灌。桑园围在运用过程中,陆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桑园围志》,记录了桑园围的历史和管理维修的经验,此后各代又陆续增补。

民国5(1916),桑园围全围加高三尺,部分堤段用三合土筑基骨。民国37(1948),实施沿江主要堤围,堤顶宽3公尺,外、内坡比12(即横2公尺,高1公尺);内河基围依照大汛水位加高1公尺,堤顶宽2公尺。

桑园围的管理制度和防洪工程

桑园围依山岗、丘陵、台地而建,西临西江正干流,东临北江正干流,三面有堤,设计上利用西、北江洪峰向下流游降低的水文特征建成开口围。其经济地位十分重要,而行政上横跨南海、顺德两县。自北宋徽宗年代(公元11011125)建筑桑园围东、西两基及吉赞基以后,随着江河之演变,地域之改易,沿江堤围逐渐增多,有一乡一围、一村一围甚至是一小片耕地一围,且防洪管理上各自为政。由于桑园围设计上的特点也是其管理维护的难点,加上自乾隆以来南海、顺德水患频繁。如无协调统一及完整的管理,桑园围很难起到应有的防洪作用,所以此桑园围的管理维护引起清代广东地方政府一定程度的重视。首

先,由于清代广东地方政府的倡导,促进了桑园围岁修制度与管理机构的确立。清初期,北、东江水利分别由沿江州府专访官员管理。三大河流重要堤围岁修制度大致始于清初康熙——乾隆年间。桑园围各基段自有基主,平时各堡、各甲自行维修。大修时施工总局机构扩充设总理、协理若干人,首事若干人。全围又分为7段,各设工程所。设知理或首事。大修时的施工总局机构庞大,组织严密,对工程规划、资金筹措与各基段管理,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材料采买,堤围日常维护都逐渐形成一套严密的章程、制度。岁修制度确立以后。由围内各村、各堡落实堤围维护的分段负责制。道光十四年的“章程”规定了岁修制度。岁修制度的确立是桑园围安全的重要前提。如光绪十一年五月间,珠江水系汛期到,三江水齐涨,“沿江基围十决八、九”,独桑园围基段只是“间有颓塌”,当时人认为是“籍岁修之功”。

民国期间,经过民国4(1915)大洪水,虽然修筑堤围没有很大发展,但堤围的防御标准有了较大的提高。民国23(1934)开始,县设围董联合会,各地堤围设围董会。民国37(1948)县组成民工总队,县长任总队长,各围董会长或各乡长兼任民工总队的大队长。民国38(1949),县设围联合会、各围设围董会。建国后,于1951年成立“南()、顺()桑园围管理处”。

清朝及清朝以前,桑园围采用“四防”、“二守”办法进行防汛。

1、四防

昼防:洪水到来对堤围冲刷很大,做到随刷随补,力避渍决。

夜防:护堤人员夜晚巡视,置立牌片,分发两岸,定时传递,互相监督。

风防:水发之时,多有大风猛浪,护堤人员要捆扎“龙尾小扫”摆列堤面,如遇风浪大作,将前扫用绳桩悬系附水面,纵有风浪,随起随落,足以护卫。

雨防:护堤人员各置斗笠、蓑衣以应用。乃无疏虞。

2、二守

官守:洪水盛发,管河官一人不能周巡两岸,需添委一人协守职官分岸巡督。每堤三里(180丈为一里)设铺一座,每铺夫30名计,每夫分守堤18丈为宜。每夫二名共一段于堤面之上,共搭一窝铺,乃置灯笼一个。遇夜在彼栖止,以便传递更牌巡视。管河官并协守职官,时常催督巡视,庶防守元刻懈弛,而堤岸可保无事。 民守:每铺三里,照往年旧规,于附近临堤乡村多添乡夫10名。水发上堤,宜同铺夫拼力协守,水落回家,量时去留,不妨农业。

除“四防”、“二防”外,还需防盗决。

定员巡视,险段4人巡逻100丈,一般的4人巡逻200300丈。另4个流动巡视。风雨不改,互相配合,密切注视随时都会出现的险情。

(邓 芬)

文章来源: 《农业考古》2006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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