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30
火药的发明与中国古代发达的冶炼技术有密切的关系,在冶炼金属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接触和熟悉了许多矿物的性能,积累了丰富的化学知识。从战国时代(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21年)起,就有人把冶金技术运用到炼制矿物药方面,梦想能炼出长生不老的药来,也有人想从矿物中炼出金银来。虽然没有炼出长生不老的丹药或金银,但是炼丹工匠们在炼丹的过程中发现硝石、硫磺与含碳物质在一起加热后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一次次爆炸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硝石、硫磺、木炭按一定比例配制,将会制成会爆炸的火药。
火药发明的具体年代已无从查考,但根据资料可以推断,火药发明的时间应在唐代(公元618年~公元907年)以前。由于这种火药的颜色是黑色的,所以叫做“黑火药”。唐朝末年,火药开始用于军事。最早的火药武器是“飞火”,即火箭。宋、元时期(公元960年~公元1368年),军事上广泛应用火药,出现了许多火药武器,主要有火箭、火铳、突火枪、火炮等。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时,出现了利用齿轮控制的触发性地雷与线香控制的定时水雷。
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时,火药传到欧洲,引起了武器制造业和战略战术上的一系列重要的变化,对欧洲社会经济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