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1
相对于独体字而言,形声字属于合体字,是在“文”的基础上产生的。这里的“文”不能简单地理解成等同于象形字,因为当一个字的字形与它所能表示的词义没有联系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假借造字),我们就不能说这个字是象形字。而不少形声字正是在这种假借字的基础上添加意符形成的。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书中对于形声字产生的途径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简介如下:
1.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如凤、鸡、裘、星等等。
2.把表意字的一部分改换成音符,如圈:囿、圉:圄、驰:耻等等。
3.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意符,有的为了明确假借义而加意符,如师子:狮子、吴公:蜈蚣等;有的为明确引申义而加意符,如取:娶等;有的为明确本义而加意符,如止:趾、莫:暮等。
4.改换形声字偏旁,如“振”在先秦可表示“赈济”,后改作“赈”。
除了上述四种情况,我们认为还有词语中的类化现象也会产生新的形声字,如凰皇:凰凰。
形声字中还有多形、多声、省形、省声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要综合考查,如判断某个形声字是否属于省形或省声,要看看该字有没有不省的字形,没有这样的参照是不能轻易断定省形或省声的。
根据形声字内部形旁和声旁所在的位置可以把形声字分为左形右声、右形左声、上形下声、下形上声、声占一角、形占一角、外形内声、内形外声等八类,详见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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