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6
(三)孟子与礼
1、《孟子》引《礼》
“礼”字在《孟子》中出现65次,孟子引《礼》二次。
(1)“《礼》曰:‘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蚕缫,以为衣服。牺牲不成,粢盛不洁,衣服不备,不敢以祭。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牲杀、器皿、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晏,亦不足乎?”(《滕文公下》6.3)
此段引《礼》不知出於何处?杨伯峻说,《礼记.祭统》:“天子亲耕於南郊,以共(供)齐(粢)盛;王后蚕於北郊,以共纯服。诸侯耕於东郊,亦以共齐盛;夫人蚕於北郊,以共冕服。”……《礼记.曲礼》:“无田禄者不设祭器。”又《王制》云“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都和孟子所说略同。自然孟子所引不是这些书,因为这些书都著述在《孟子》以后,但他所引的话的起讫,实在无由确定,焦循《孟子正义》以为“牺牲不成”以下非引文,恐误;今暂定“牲杀”以下为孟子申述之言。(《孟子译注》下第144页。)
(2)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固将朝也,闻王命遂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公孙丑下》4.2)
《礼记·曲礼》:“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玉藻》亦:“父命呼,唯而不诺。”《曲礼注》:“应辞唯恭於诺。”《论语.乡党》:“君命召,不俟驾行矣。”《荀子.大略》:“诸侯召其臣,臣不俟驾,颠倒衣裳而走,礼也。《诗》曰‘颠之倒之,自公召之’。天子召诸侯,诸侯辇舆就马,礼也。”《礼》当是指《仪礼》,《史记.儒林传》仅载《仪礼》而未及《周礼》、崐《礼记》。后二书晚出。
2、孟子论礼:
孟子引《礼》不多,但论“礼”却颇多,这反映了他对“礼”的重视,也反映了“礼”在当时社会生活中几乎无所不在,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A、论礼的重要性、实质与自我反省的修身之道:
①、论“礼”的重要性,礼反映国家政治的好坏:
“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无政事,则财用不足。”(《尽心下》14.12)
“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尽心下》14.33)
“子贡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公孙上》3.2)
“无礼、无义,人役也。”(《公孙丑上》3.7)
“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於民有制。”(《滕文公上》5.3)
“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离娄上》7.1)
这里孟子认为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如果没有礼,则上下卑尊的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而且还把礼义与仁贤、政事并列,在社会上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他认为正如孔子的学生子贡所说,只要看其礼,就能知道政事的好坏。而一切言论行动都合符“礼”的规定,这样的人就是道德高尚的人。贤君就会以礼待手下的人,而无礼、无义的人,只能做别人的仆役。要是一个国家,国君不讲礼,臣下不好学,民众违法乱纪,那么这个国家就快要灭亡了。
②、论礼的实质――内心道德精神的体现: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离娄上》7.27)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阳货》)与孟子以上所说的仁义之实其意义是一致的。孝是事亲,悌是从兄。孝悌也就是仁义的根本,也就是实质。礼的实质,就是调节与文饰事亲与从兄两者之间。即以礼来使之恭敬於容貌,把这种内心的道德精神体现出来。《告子上》说:“恭敬之心,礼也。”《公孙丑上》说:“辞让之心,礼之端也。”都是这个意思。即是说,礼是内心道德精神的体现。《离娄上》孟子所说:“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也反映了礼的实质。这是孟子在对人处事上的根本原则,由事亲而扩充为事君,由从兄而扩充为对其他人,就形成了社会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问。
礼与仁、义、智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都是君子本性的反映。也就是孟子所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於心。”(《尽心上》13.21)“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尔矣。”(《告子上》11.6)孟子曰:“仁之於父子也,义之於君臣也,礼之於宾主也,知之於贤者也,圣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14.24)孟子认为,君子与一般人的不同在於其“存心”不同。他说:“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离娄下》8.28)这种内在道德精神表现出来,就是礼。
③、以礼来约束自我,从而促进自我反省的修身之道:
“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矣:我必不仁也,我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於禽兽又何难焉?’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於天下,可传於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矣。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不患矣。”(同上)
“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离娄上》7.4)
君子既然“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就应该自重而不能自暴自。孟子说:“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离娄上》7.10)
不仅如此,还应该以礼为规范。他说:“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离娄下》8.6)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於我何加焉?”(11.10)
“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者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离娄上》7.1)臣子对於国君不讲道义,行动不讲礼节,说话就诋毁前代圣人之道,这便是喋喋多言。
B、论礼必需有经济基础,而周室班爵禄制度则是“礼”所反映的等级制度
①、“礼”的实施,必须有经济基础。
在这一点上孟子与《管子.牧民》所说:“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荣辱。”一样,他说:“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1.7)
一个国家也是如此,比如,“夫貉,五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告子下》12.10)因此孟子主张要制民恒产,实行井田制。他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於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也轻。”(《梁惠王下》1.7)又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滕文公上》5.3)
另一方面,对财富又要“用之以礼”:孟子曰:“……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尽心上》13.23)即财富的使用若按礼的规定就能长期使用。
②、论礼反映等级制度
孟子认为礼反映了当时的等级制度,他关於爵禄制度的论述十分明显反映这一问题。
弟子北宫錡问论周室的爵禄制度,孟子回答说:虽然因为诸侯害怕对自己不利而把典籍销毁,所以其详已经不可得而知,但孟子还能言其大概。从他所说,反映由天子至农夫的等级制度是十分明显的:
天子之下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天子之制,为土地纵横千里,公侯都是纵横百里,伯为七十里,子、男为五十里。若不够五十里,则不达於天子,附於诸侯,叫附庸。天子的卿受地相当於侯,大夫受地相当於伯,元士受地相当子、男。诸侯以下分为六等: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
公侯大国土地纵横百里,君的俸禄为卿的十倍,卿的俸禄为大夫的四倍,大夫的俸禄为上士的一倍,上士为中士的一倍,中士为下士的一倍,下士的俸禄与庶民在公家当差的相同,其俸禄足以和自己耕种的收入相当。
中等国土地纵横七十里,君的俸禄为卿的俸禄的十倍,卿的俸禄为大夫的三倍,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一倍,上士的俸禄是中士的一倍,中士的俸禄是下士的一倍,下士的俸禄与庶人在公家当差的相同,其俸禄足以和自己耕种的收入相当。
小国的土地纵横五十里,君的俸禄为卿俸禄的十倍,卿的俸禄为大夫的二倍,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与庶民在公家当差的相同,其俸禄足以和自己耕种的收入相当。
农夫耕种的收获,一个农夫耕地百亩。百亩土地施肥耕种,上等农夫可以养活九人,其次可养活八人,中等的可养活七人,其次养活六人,下等的养活五人。庶人在公家当差的,也按这样来分等级。(《万章下》10.2)
C、论诸侯、士之礼,君臣之礼,师生之礼,交友之礼
①、论诸侯、士之礼
孟子对於诸侯与士之礼有详细的论述。请看他与其弟子万章的讨论:
万章曰:“士之不托於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於诸侯,礼也;士之托於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
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於上。无常职而赐於上者,以为不恭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於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於卒也,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知君之犬马畜。’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
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於舜也,使其九子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於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万章下》10.6)
由此可见,孟子认为诸侯若是失去国家,是可以依托於诸侯而生存的。因为这是符合礼的。士若是依托於诸侯而生存,则是不符合礼的。但是,士可以接受诸侯的馈赠。因为这是诸侯对士的周济。这里牵涉诸侯尊贤的问题。以鲁缪公对子思来说,初缪公对子思屡次问候,屡次送鼎肉,子思要屡次向国君作揖行礼,於是便很不高兴,而不接受,以为这只是以养犬马来对待他。从此鲁缪公就不送鼎肉之类了。因为这是既不能举贤,又能养贤。那么,国君如何才算尊贤呢?初次赠,以国君的名义,作揖后磕头而接受之。以后就由有关部门经常将食物与生活用品送去,不用说是国君赠的,也就不必再作揖磕头了。如象尧对待舜那样,才是国君真正的尊贤。
与此有关的是孟子发现了礼制中爵禄与道德位的问题,孟子讲了鲁缪公与子思的故事:“缪公亟见於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万章下》10.7)由此他进一步发挥说:“子思之不悦也,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千乘之君求与之友而不可得也,而况可召与?”(同上)这种爵禄与道德异位的现象,从古至今都存在着,在高位者不一定就是道德高尚者;而在地位低下者中间却常有道德高尚者。
士与诸侯之礼孟子谈及较多:
公孙丑问曰:“不见诸侯何义?”
孟子曰:“古者不为臣不见。段干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纳,是皆已甚;迫,斯可见矣。阳货欲见孔子而恶无礼,大夫有赐於士,不得受於其家,则往拜其门。阳货瞰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当是时,阳货先,岂得不见?……”(《滕文公下》6.7)
孟子认为一般说来,古者士不作官就不见诸侯。当然如段干木那样诸侯要见他,他跳墙而走以避之;如泄柳那样诸侯在门外,他却闭门而不纳,这便是太过份了。诸侯要是主动急迫与士想见,还是可以相见的。阳货想要孔子去见他,却怕失礼。当时礼有规定:大夫赠送东西给士,士要是不能当面答谢,就要到大夫家去致谢。阳货打听到孔子不在家时给他送去一个蒸小猪,孔子也找了个阳货不在家的时候到去答谢。其实要是阳货先去见孔子,孔子那能不见他呢?
万章曰:“敢问不见诸侯何义也?”孟子曰:“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庶人不传质为臣,不敢见於诸侯,礼也。”万章曰:“庶人召之役,则往役;君欲见之,召之,则不往见之,何也?曰:“往役义也;往见不义也。且君之欲见之也,何为也哉?”曰:“为其多闻也,为其贤也。”曰:“为其多闻也,则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为其贤也,则吾未闻欲见贤而召之也。……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曰:“敢问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 ,大夫以旌。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岂敢往哉?况乎以不贤人之招招贤人乎?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夫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诗》:‘周道如底,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万章下》10.7)
这一章也是说士不见诸侯之礼。孟子认为“庶人”即不作官的民众,是不送东西到诸侯那里去为臣属,也不敢去谒见诸侯,这是合符礼的。庶人去官府服劳役是符合义的;去见诸侯却是不符合义的。齐景公田猎,用召见大夫的旌召见虞人。按礼的规定,招见虞人应该用皮冠,虞人因为非其召而不来,景公要杀虞人,“虞人死不敢往”。孔子很赞成虞人,因为他“非其招而不往”。
孟子认为诸侯要见士是因为士知识广博,或贤能。对於这样的士,诸侯就应以师礼待之,而不是以“召”见的方式见他。孟子说,这样的诸侯或王,就是“好善而忘势。”贤士也是如此,他们“乐其道而忘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尽礼,则不得亟见之。见且由不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尽心上》13.8)贤士因为喜好其道而忘却了王侯的权势,王侯若不非常尊敬完全以礼相待,则不能多次与之相见。相见的次数也不能多,何况还能得之为臣呢。
以上可见,士不见诸侯之礼;诸侯见其下属,其礼都有严格的规定。
孟子还论及朝廷上“礼”的具体规定:
(孟子不与王 言,)“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也。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离娄下》8.27)即礼规定在朝廷上不能跨过位次来交谈,不能跨越阶梯来作揖。我是想按礼行事,而王却以为我待慢了他,这不是很奇怪吗?
也论及君子去就之“礼”,即任职与辞职的“礼”各有三种情况:
陈子曰:“古之君子如之何则仕?”
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能从其言也,使饥饿於我土地吾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告子下12.14》孟子以为第一种情况是很有礼貌来迎接,所说的话都能照办,则可以任职;礼貌虽未衰减,但所说话已经不照办了,就可以辞职。第二种情况,礼貌衰减,则可以辞职。第三种情况,饭没有吃,晚饭也没有吃,肚子饿得难以出门。这种情况下什么也谈不上,若是君周济食物可发接受,只不过避免死亡罢了。
②、君臣之礼:
孟子论君臣之礼是以孔子为例。他说,孔子十分重视君臣之礼,能做到“进以礼,退以礼。”(《万章上》9.8)一次万章问孟子:“孔子,君命召,不俟驾行;然则孔子非与?”孟子回答说:“孔子当仕有官职,而其官召之也。”(《万章下》10.7)国君召见孔子,他不等驾好车急忙就走。这是因为孔子有了官职,他要按礼而行。但是当孔子仕鲁不受重用他便出走。孟子说:“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告子下》12.6)孔子从鲁出走选择了国君祭祀不送祭肉的时机匆忙离开。不知者以为孔子为了祭肉,知道孔子的,以为是为了鲁君无礼,而孔子是为了背一点小罪名而走,他不愿意随便就离开。在孔子周游列国过程中对不同的国君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孟子说:“孔子有见行之仕,有际可之仕,有公养之仕。於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於卫灵公,际可之仕;於卫孝公,公养之仕也。”(《万章下》10.4)
③、论交友之礼: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夫章子父子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离娄下》8.30)
此段论匡章非不孝,只是父子责善而已。所以孟子与他交友,对他很礼貌。
④、论师生之礼:
公都子曰:“滕更之在门也,若在所礼,而不答,何也?”
孟子曰:“挟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而问,挟有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滕更有二焉。”(《尽心上》13.43)
学生对老师应该有礼貌,学生不能挟贵、挟贤、挟长而问老师。凡是如此而问者都不在所应该答理的范围之内。
⑤、论“用之以礼”:
讲财富的使用若按礼的规定就能长期使用。
孟子曰:“……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尽心上》13.23)
D、冠、婚娶、授受之礼
①、冠之礼、嫁之礼
“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滕文公下》6.2)这着重讲妻子无论丈夫对与不对都以顺从为是,便是“妾妇之道”。
曰:“丈夫生而愿为之室,女之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见之。”(《滕文公下》6.3)这是说婚姻应该按礼来办,而不能违礼。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食与色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告子下》12.1)
“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 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则不得食;则将之乎?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告子下》12.1)这是说礼与食色相比较,当然礼更重要。但也要有权变。
②、论男女授受之礼及其权变: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离娄上》7.17)
D、丧祭之礼:
①、关于孟子“前丧后丧”:
鲁平公将出,嬖人臧仓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舆已驾也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
公曰:“将见孟子。”
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於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前丧。君无见焉!”
公曰:“诺。”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
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后丧前丧’,是也不往见也。”
曰:“何哉,君所谓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
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
曰:“非所谓也,贫富不同也。”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於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也不果来也。”(《梁惠王下》2.16)
这是说臧仓以“礼义由贤者出”为由,说孟子“后丧前丧”,意谓孟子并非贤者,从而阻止鲁平公见孟子。其实孟子所谓“后丧前丧”是因为孟子办理父丧时为士,而办理母丧时为大夫,所以前丧用三鼎之礼,而后丧用五鼎之礼。孟子之所以如此,并非不按礼办事,而是因为前后地位不同以至於贫富不同罢了。孟子与弟子充虞论葬礼时也谈到他办理母丧是按当时之葬礼来办的:
充虞请曰:“……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於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於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士亲肤,於人心独无 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公孙丑下》4.7)
②、论三年之丧:
滕定公薨,世子谓然友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於宋,於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於大故,吾欲使子问於孟子,然后行事。”
然友之邹,问於孟子。
孟子曰:“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尽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齐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达於庶人,三代共之。”
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也莫之行也,至於子之身能反行之,不可。且《志》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於大事,子为我问孟子!”
然友复之邹问孟子。
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孔子曰:‘君昏,听於冢宰,(“饼”字之并换成“干”)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是在世子。”
然友反命。
世子曰:“然,是诚在我。”
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谓曰知。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滕文公上》5.2)
这里孟子论述了三年之丧的由来与滕为滕定公行三年之丧的情形。
③、论礼为旧君有服:
孟子告齐宣王曰:……
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谓服矣?”
曰:“谏行言听,膏泽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离娄下》8.3)
《孟子译注》第187页②礼,为旧君有服――今《仪礼.丧服篇》亦有大夫为旧君服齐衰三月之文。
④、论“送死可以当大事”:
“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离娄下》8.13)
此为孟子主张厚葬的理论根据。
⑤、论短丧不可以:
齐宣王欲短丧。公孙曰:“为期之丧犹愈於已乎?”
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
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矣?”
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於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尽心上》13.39)齐宣王想缩短守丧的时间。公孙丑问孟子:“可否改为一年之丧?”孟子以为这犹如有人捆着他哥哥的手臂,而你却说姑且慢慢地扭吧。这怎么行呢?若是想守三年之丧而不能,那么只要能多一天也好,也比不守丧要好。
(四)孟子论乐
1、论乐的重要意义:
A、乐是国家政治好坏的体现:
孟子认为今天的音乐犹如古代的音乐,还主张与人同乐、与众同乐、与民同乐。他认为,能与民同乐,就能王天下。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於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如何?”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他日见於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曰:“可得闻与?”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 “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於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之音,举疾首蹙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於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於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今王鼓乐於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也能鼓乐也?’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毛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梁惠王下》2.1)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下》2.4)
B、乐是道德教化的体现:
孟子引子贡的话说:“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公孙丑上》3.2)即看见朝廷的礼仪就能知道其政治的好坏,听到朝廷的音乐就能知道其道德教化的状况。孟子深知“闻其乐而知其德”所以他对乐是十分重视的。好的音乐反映良好的道德教化,相反,坏的音乐就反映道德风气的败坏。因此孟子也象孔子一样反对淫荡的郑声。“恶郑声,恐其乱乐也。……君子反经而已矣。经正,则庶民兴;庶民兴,斯无邪慝矣。”(《尽心下》14.37)杨伯峻译“经”为“经常正道”。《孟子译注》第344页注⑿反经――这种结构犹如《论语.颜渊篇》的“复礼”“归於礼法”便叫“复礼”,“归於经常”便叫“反经”,“反”同“返”。则“恶郑声”而“反经”,即是归於经常正道。同时孟子也反对贪图享乐,反对“流连荒亡”之行。他引用晏子的话说:“流连荒亡,为诸侯忧。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下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梁惠王下》2.40)同时他反对“般乐怠敖”,他说:“今国家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公孙丑上》3.4)杨伯峻《孟子译注》第76页注⑩般乐怠敖――般音盘<pan>,般乐为同义复音词。《尔雅释诂》:“般,乐也。”……怠,怠惰。敖同遨,《说文》:“出也。”意即当国家无事天下太平之时,肆意享乐,怠惰玩。这是自找祸害。
2、论乐之实质――内心感情的体现:
关于这一问题,在论礼之实时已经涉及了。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离娄上》7.27)此段“乐”出现3次。“乐之实”的“乐”,据赵岐注,意为“礼乐”的“乐”。其余两“乐”字意为“快乐”。赵岐注於此是将礼乐合在一起来解释的:“事皆有实。事亲从兄,仁义之实也。”又说:“礼乐之实,节文事亲从兄,使不失其节,而文其礼敬之容,而中心乐之也。”“乐此事亲从兄,出於中心,则乐生其中矣。乐生之至,安可已也。岂能自觉足蹈节、手舞曲哉。”礼乐的实质,就是调节与文饰事亲与从兄两者之间。即以礼乐来使之恭敬於容貌并且达到内心的快乐感情。因为乐於事亲从兄是出於内心的,所以快乐就生於其中,这种快乐之极至,不可制止,於是就会手舞足蹈起来。可见礼乐所起的作用是一致的,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
3、论及一些音乐的知识:
A、关于用六律来定正五音:
孟子曰:“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离娄上》7.1)赵岐注:“师旷,平公之乐太师也。其听至聪,不用六律,不能正五音。六律,阳律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黄锺也。五音,宫、商、角、徵、羽也。”即听觉特好的乐师师旷,若不用六律,也不能定正五音。……既用很好的听力,又用六律来定正五音,则各种音阶就应用无穷了。
B、论配《韶》乐之诗:
“景公悦,大戒於国,出於郊。於是始兴发补不足。召大师曰:‘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征招》《角招》是也。其诗曰:‘畜君何尤?’畜君者,好君也。”(《梁惠王下》2.4)
这里的“诗”字不是指《诗经》,而是指配乐之诗。《征招》《角招》:《孟子译注》第36页注⒀ 征(ZHI)征和角是古代五音(宫、商、角、征、羽)中的两个。招同“韶”。据此《征招》《角招》当指古《韶》乐,即舜时的音乐。齐保存了古《韶》乐,故还能作《征招》《角招》。
C、与高子论禹、周文王谁尚乐:
高子曰:“禹之声尚文王之声。”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以追蠡。”
曰:“是奚足哉?城门之轨,两马之力与?”(《尽心下》14.22)
赵岐注以“声”为“声乐”。实指钟声。赵注:“追,钟钮也。”又:“蠡蠡,欲绝之貌也。”钟纽(钮)是古钟悬挂之处。其上有眼,把它安放在钟架上横梁的槽眼中,再用穿钉套过去可能有个横销把钉管住,这样悬挂,钟身既不会因敲打而转动。……且四壁悬空,也不会妨害钟声。详《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一期《信阳战国楚墓出土乐器初步调查记》。高子以为禹比周文王更尚音乐,因为禹时钟的钟钮都快要磨断了,孟子不同意高子之说,以为禹时的钟,一直用至今,钟钮快要磨断,是因为用的时间长,好比城门前的车迹很深,并非几匹马的力量所为。
D、以奏乐的“金声而玉振”比喻“集大成”:
“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为集大成。集大成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孟子.万章下》10.1)赵岐注:“孔子时行则行,时止则目止。孔子集先圣之大道,以成己之圣德者也。故能金声而玉振之。振,扬也。故如金声之有杀,振扬玉音,终始如一也。始条理者,金从革,可治之使条理。终条理者,玉终其声而不细也,合三德而不挠也。”焦循《疏》:“近时通解谓:金,夂钟也。声以宣之於先。玉特磬也。振也收之於后。条理是节奏次第。金以始此条理,玉以终此条理,所谓集大成也”。孔子是圣人中该什么时侯行就什么时侯行,该什么时侯停止就什么时侯停止的“圣之时者”。因为他集中了古代圣人的大道,来成就自己的圣人之德,所以就能够达到既圣且智的“金声而玉振”的“集大成”的崇高崐境界。所谓“金声而玉振”是指奏乐时,以敲 钟开始,而最后以击特大的玉磬为结束。整个奏乐的过程从始至终都是有条理的。这样的音乐就体现了“集大成”的意义。孟子以奏乐的“金声而玉振”来说明“集大成”的意义。说明他对音乐是十分的内行。
(五)孟子与《春秋》
1、《春秋》是本怎样的书?
关于“《诗》亡而后《春秋》作。”前面已经谈到,这里要进一步说的是《春秋》是怎样的一本书?我们说《春秋》首先是史书。墨子说:“吾尝见百国《春秋》。”(孙诒让《墨子诂.墨子后语》上)可见记载各国历史的书都叫《春秋》。《墨子.明鬼下》谈到“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孟子说:“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离娄下》8.21)以上墨子、孟子所说,都有根据,可惜至今只存鲁《春秋》。因此现在我们所说的《春秋》,即指记载鲁国历史的典籍。它记载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经历了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十二公,为期242年(或说244年)的历史。我们认为《春秋》不仅是史书,而且还是经书。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2、孔子作《春秋》:
既然《春秋》早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当然是鲁国史官所作。但孟子提出孔子作《春秋》说。孟子竭力推崇孔子。孔子说:“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也矣。’”(《公孙丑上》3.2)孔子并没有承认他就是圣人。只是说我学习不厌烦,而教学不疲倦而已。子贡说:“老师学习不厌烦,就是智;教学不疲倦,就是仁。仁而且智,老师已经是圣人了。”可见在孔子未去世之时,孔门弟子已经称孔子为圣人了。孟子比孔门弟子更甚,他认为伯夷、伊尹和孔子都是“古圣人也,”但是,在他看来,都不如孔子,他说:“乃所愿,则学孔子也。”(同上)他的弟子公孙不明白,问:“伯夷、伊尹和孔子不是一样吗?”孟子回答说:“否: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孔子也。”(同上)即自从有人类已来,没有谁能比得上孔子的。也就说孔子是古代圣人中最为出类拔萃的人物。这样说,可以算得上对孔子称赞得无已复加了。不仅如此,孟子还说《春秋》也是孔子作的。他说,《春秋》“其事则齐桓、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离娄下》8.21)焦循《孟子正义》《疏》曰:“《春秋》不得不褒二霸(齐桓、文)之功。齐之霸,始於庄,终於僖,之霸,始於僖,终於定。故曰其事则齐桓、文。”赵岐注:“孔子自谓窃取之,以为素王也。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窃,亦圣人之谦辞。”这是说孔子承认他作《春秋》了。孟子还更明确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滕文公上》6.9)这里讲了孔子作《春秋》的背景,即孔子为什么要作《春秋》?因为周平王东迁之后,礼坏乐崩,采风的制度已废止,故《诗》亡。春秋时代,正如司马迁所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所以孔子要因鲁史记而作《春秋》,也就是在鲁《春秋》的基础上修订《春秋》,而成孔子《春秋》。孔子修订《春秋》是行天子之事,即以《春秋》当新王。在《春秋》中注入“微言大义”,以一字崐之褒贬,来体现作者的意图。正因为孔子修《春秋》是如此用心,所以他才说得如此深刻:“知道我的只因为我作了《春秋》,责骂我的也只因为我作了《春秋》。”在孟子看来,圣人之所作《春秋》既是行天子之事,当然不是一般的书,而应该是经书了。至少孟子心目中是这样看的。经过他的鼓吹,《春秋》的地位是大大提高了。
孟子首倡孔子作《春秋》之后,董仲舒也倡其说。他在《春秋繁露.俞序》中说:“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万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贤才,以待后圣。理往事,正是非,见王公史记十二公之间,皆衰世之事,故门人惑。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以为见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
其后司马迁又继之。他说:“是以孔子明王道,……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於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氵。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剌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又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至於《春秋》,笔者笔,削者削,子夏之徒不能赞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史记.孔子世家》)又说:“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又说:“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此后说孔子作《春秋》者人便多了起来。
3、对孔子《春秋》的评价
孟子对孔子修订《春秋》的评价是相当高的。他说:“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滕文公上》6.9)在孟子看来,孔子修《春秋》的客观效果,可以使乱臣贼子惧怕其贬责。此事可以与禹治洪水和周公辅政的功绩相提并论的。这样重要的书,当然是经书了。
4、对《春秋》之战争的性质的看法:
孟子对《春秋》所记的战争性质有个很有影晌的看法,他说:“《春秋》无义战。彼善於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尽心下》14.2)赵岐注:“《春秋》所载战伐之事,无应王义者也,彼此相觉有善恶耳。孔子举豪毛之善,贬纤介之恶,故皆录之於《春秋》也。上伐下谓之征。诸侯敌国,不得相征。五霸之世,诸侯相征,於三王之法,不得其正者也。”这里所谓“无义战”在该章章指说:“征伐诛讨,不自王命,故曰无义战也。”可谓抓往了要害。所谓“彼善於此,则有之矣。”如鲁定公4年昭陵之战即是一例。焦循《孟子正义》《疏》曰:“齐桓之於楚,以文服不以力服,召陵之役,虽以兵车而不伤一卒,不折一矢,无异衣裳之会,故《春秋》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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