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19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确定2005年立法计划,备受社会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紧急状态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审计法修订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等31部法律草案列入了这一立法计划,有望在今年正式启动相应立法程序。
初次提请审议的21件法律草案中,已安排各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包括:公司法修订草案、紧急状态法草案、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刑法修正案(六)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审计法修订草案、反垄断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15部法律草案。这些法律项目应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另外还有6件法律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目前这6部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正抓紧进行。
去年已审议尚未通过、安排今年继续审议的10件法律草案包括:企业破产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公证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刑法修正案(五)、可再生能源法已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确定2005年立法计划项目时主要考虑三条原则:优先考虑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法律项目;在列入立法规划项目的法律项目中,重点安排对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属于起支架作用的法律项目中,优先安排法律草案和出台时机都比较成熟的项目。
列入计划的31部法律项目,属于新制定的法律有20件,属于法律修改的有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