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今日新疆网
区直机关要走在民族团结的前列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作为自治区党委机关一名领导干部,我认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各民族共同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
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力举,是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是民族团结工作新的里程碑。
自治区机关各族干部要成为民族团结的示范和表率。作为自治区党委机关领导干部的我,一定要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民族团结进步年”27项重大举措上来,把民族团结工作时时刻刻地牢牢抓在手上;引导自治区机关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引领全社会形成推进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实现自治区机关“每个人都是‘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参与者、贡献者、监督者”的制度保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重大举措件件落到实处,为把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姚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