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30
来源:河北日报
●对话背景:近年来,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发展水平不协调的问题日益显现,并成为影响整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6月2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社会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那么,社会建设的内涵和要义是什么?它和过去强调的社会事业建设有什么不同?强调社会建设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推进社会建设……日前,本报邀请三位专家,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对话嘉宾:
郝建国 省委党校哲学社会学部主任 教授
周伟文 省社科院社会所所长 研究员
牟永福 省委党校哲学社会学部副教授
记者: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社会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请问,社会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郝建国:“社会”作为一个概念,本身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地讲,社会与自然相对应,包括了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狭义地讲,是除经济、政治、文化之外的其他社会生活领域。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强调的“社会建设”是从狭义的社会意义上讲的。它是指我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展社会事业、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社会需要的创建活动。
社会建设在所要解决的问题层面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就业问题。二是教育事业。三是医疗卫生事业。四是社会保障事业。五是社会安全。六是环境保护。总之,社会建设的突出特点是公共性和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性;社会建设的成就突出表现为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周伟文:从大的方面讲,社会建设主要包括社会事业建设,社会制度,社会体制机制建设,社会结构建设以及社会管理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5个方面内容。社会事业建设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就业、医疗、卫生等在内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建设。社会体制与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分配、协调利益关系的社会基本规则制定,包括城乡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社会结构建设包括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的调整与重建。构建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和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管理建设方面,一是社会秩序规范,如涉及经济领域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市场规范以及社会文明的道德规范。二是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社会组织建设包括扶持民间组织的发展,充分培育公民社会,形成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格局。
记者:由此看来,和过去强调的社会事业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的内涵和外延都更加丰富,那么,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牟永福:与以往的社会事业建设理论相比,社会建设理论具有更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过去我们强调的社会事业建设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就业、医疗、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而且主要侧重于物质基础方面的“硬实力”建设。而社会建设理论的目标则更多地指向对各种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主要侧重于制度或意识层面的“软实力”建设,如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公平与正义、社会管理等等。所以,加强社会建设,目前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必须从过去的思维惯性中解放出来,充分认识到社会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的质的区别,防止以社会事业建设代替社会建设现象的出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社会建设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那么,具体来看,提出这一理论的重大意义有哪些?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处于什么样的重要地位?
周伟文: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最终既不是单纯地体现为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也不是GDP的单方面增长,而是体现为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公平、和谐与安定。社会建设是在这一发展理念指导下,将经济增长转化为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因此,社会事业建设理论的提出,具有多重理论和实践意义。
加强社会建设的理论意义,首先在于为解决“短板”问题提供了具有中国本土经验的理论贡献。目前,我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已经成为整体发展的“短板”,社会建设理论的提出,无疑会极大地促进社会各个方面的全面提高,加强社会各项因素之间的相互协调、契合。其次,这是对社会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和内在联系的探讨,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加强社会建设的现实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避社会发展风险、减少社会发展代价。二是可以切实改善民生,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问题。
郝建国:社会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或缺。经济建设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物质基础,政治建设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政治保障,文化建设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建设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从现实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滞后是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我们现在强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强调把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
记者:刚才两位专家都强调指出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是目前制约整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那么,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牟永福:近些年来,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方面投入了巨大的物力、财力和人力,并且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目前社会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或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结构的“二元”性特征仍然比较明显。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但使城乡之间缺乏良性的互动,也造成了城乡之间发展差距的拉大。二是社会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有扩大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社会群体之间支配资源能力的差异性正变得越来越显著。三是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略显不足。由于近年来财富的积累很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生产性积累,民生福利的支出和积累相对来说就滞后了很多。如“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等倾向所导致“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现象时有发生,并引发了医患关系紧张、教育质量下降等社会问题。另外,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人口与环境问题等都是当前社会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进社会建设:制度体制是关键 民生问题是重点
记者:关于如何加强社会建设,胡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落实这些要求,需要我们遵循哪些思路和原则?
郝建国:从社会建设的内涵和规律性要求来看,制度和体制建设应该是其关键和最终保障。第一,要加快社会基本制度的完善和建设。这里的社会基本制度也是在狭义上使用的,主要包括城乡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和保护制度、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第二,要下大力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社会秩序和规范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前提,也是社会制度有效运作的支撑。目前,社会秩序失范现象在一定领域相当严重,对社会建设的冲击很大,必须下大力整治。第三,要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变迁、“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趋势,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第四,要加强社会整合机制建设。社会整合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特别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化加剧,社会关系复杂,社会整合的任务尤为重要。第五,要大力加强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是调整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包括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引导机制、利益约束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基本利益保障机制等。就我国情况而言,特别要重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利益结构合理化。
记者:那么,为什么说加强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牟永福:“社会”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因此,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最基本载体还是物质基础,而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则是每个公民的利益问题。经济建设强调的是利益最大化,强调的是整个社会资本的增量,至于利益能否实现在社会成员中的公平分配并不是它的主要目标指向。因而,社会建设必须义无反顾地挑起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解决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等社会问题的历史重担,它的主要目标追求是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而从目前来看,由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还未能全部转化为人民群众普遍享有的现实利益,突出表现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人民群众还有诸多不满意的地方。因此,加强社会建设只有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才能有效化解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记者:社会建设问题无疑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而社会性的问题则需要全社会来共同解决。但是由于社会建设的非盈利性或利润率较低等原因,除了政府以外,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动力并不是很强。那么,如何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社会建设的合力?
周伟文:目前我国实行的基本还是由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从各国发展经验看,民间组织是提供社会服务、扶助弱势群体、保障公民基本权益、促进基层社会有序运作的关键制度。在社会系统中,政府、民间、个人三者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三者之间通过一定的对话沟通机制,形成协商、合作、共同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社会治理模式。
社会建设是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和福祉密切相关的事业,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需要政府、民间、个人三个主体共同参与,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政府要改变将民间组织作为异质性因素的传统认识。个人作为社会建设的受益主体和参与主体,也需要通过一定的参与渠道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有责任调动民间和个人的积极性,引导民间组织和个人积极有序地参与社会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民间、个人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模式。
(记者 安人和 吴宏爱)
(责任编辑:石希)